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河北省教育厅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提醒》要求,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结合2025年度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编制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25年,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学院法治工作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内容,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学院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平台渠道,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信息获取的便利性和实效性。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信息公开职责。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统筹谋划,集中研究决定信息公开重大问题,明晰各部门职责,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平台建设。学院门户网站是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加大平台建设力度,提高建设水平和建设质量,优化栏目设置;利用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学院发展成就、师生关切事宜和热点问题。学院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3.严格保密程序,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学院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不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5年,学院按照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1.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5年在学院主页及办公系统新增主动公开信息共1256条,其中在学院主页发布信息102条,占8.12%;办公系统校园新闻92条,占7.32%;部门动态222条,占17.68%;办公系统通知840条,占66.88%。
学院通过门户网站中的“学院概况”栏目下设“院务公开”专栏,在“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及时、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了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事项,包含财务、资产及收费等7项相关信息。
2.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情况。2025年,通过“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4条,内容涉及招生入学、就业政策解读、评优获奖、校园安全等重要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现任领导等;
2.学院新闻信息。包含学院要闻、通知公告、综合新闻及媒体聚焦等;
3.招生就业信息。包括教育招生简讯、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录取分数、就业政策及招聘信息;
4.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包括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学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及决算、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
5.师资队伍信息。包括师资概况、教学团队、名师风采、专家人才等;
6.教育教学信息。包括人才培养、规章制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校企合作等;
7.学生工作信息。包括育人体系、第二课堂、评优资助、征兵工作等。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招生信息公开
(1)学院招生简章、章程及计划公开:严格依据教育部、各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研究拟定了《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简讯》《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河北省单独考试招生免试入学考生名单公示》《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考招生章程》《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考招生计划》《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招招生计划》,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及考生公布。《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考招生章程》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接受省级考试机构审核,审核完成后依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要求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2)录取程序及结果信息公开:学院在各省份相应录取批次结束后,在学院门户网站首页公布学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简讯,公示各省份录取情况,包括专业投档最高分、最低分及录取人数等信息,供考生查询。
2.加强财务信息公开
在学院门户网站“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及时、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了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事项;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向全校教职员工做学院2024年预算执行和2025年预算安排的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等;在新生入学指南中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学院通过门户网站和校内办公系统向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主动公开信息,这是信息公开最主要的途径。
2.年鉴、手册、报表、大事记等各类资料:通过年鉴、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大事记等资料,公开重要或具有保存价值的信息。
3.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1.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切实保障学院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后期将持续信息公开的宣传引导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2.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新闻宣传等重点领域审查责任。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