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学生评优评奖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营造积极进取、和谐团结的优秀校园文化,努力培育优良的学风和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评优评奖及资助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评优评奖和资助制度,通过“奖、贷、助、勤、补、减”等多种渠道,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一、评优
(一)省级:省级评优主要包括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要求和评选条件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评审。
(二)校级:校级评优主要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以及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具体评选要求参照《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班级工作考核评定办法》《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办法》《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相关规定。
二、评奖
(一)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评选范围: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具体评选要求参照《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和《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规定。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评选范围: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具体评选要求参照《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和《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规定。
(三)校内奖学金。由学院自行设立,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奖励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二等奖学金500元/学年·人,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单项奖学金200元/学年·人。评选范围: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具体评选要求参照《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办法》相关规定。
(四)企业奖学金。由企业依据实际自行设立,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奖励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二等奖学金500元/学年·人,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单项奖学金200元/学年·人。评选范围: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具体评选要求参照《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企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规定。
三、资助
(一)国家助学贷款
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由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最高可申请8000元/年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金及其他资助
1.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是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学年·人,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人,三等国家助学金2200元/学年·人,分上下两个学期发放给受助学生。具体要求参照《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规定。
2.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工资为16元/小时,原则上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3.临时困难补助。对于享受资助后经济仍有困难或是由于突发情况造成临时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提供临时性的无偿资助。
4.“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三)学费减免
根据教育部和学院有关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减免学费的规定,对学生中的孤儿、烈士子女等符合条件的进行学费减免。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全部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